最近看到【關於紅包】一張帖子逼死主婦!的新聞,讓我有感而發,
等到某一天我和我先生發神經想結婚時,馬上想到以前都沒去參加婚
但我先生決定送給親朋很有意義的一場婚宴紀念。我們決定在喜來登宴客,一桌1.8萬不含酒,但喜帖上大大註明"
光是全素宴還不夠刺激,我先生一一打電話給有發帖的親朋,表明當日只是請大家到場給予祝福,並一起吃聖誕餐,當日不收禮金...........這下好了,我婆婆要瘋掉了,就如同那篇【
後來婚禮那天,我們真的沒有收禮金,也沒有擺接待收禮的桌子,更
其實不收禮金也是有原因的,因為我們辦素宴,如果不滿意吃素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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